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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4年如东县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4-04-03 10:2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市场监管分局,各镇(区、街道)教育联络组,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按照《关于印发2024 年全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通市监发〔2024〕25号)、《转发关于加强2024 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通市监发〔2024〕26号)、《如东县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东食安办〔2024〕3号)等要求,结合沙巴体育投注,沙巴体育娱乐场:实际,现将加强2024年全县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日常监管

(一)全面摸清监管底数。依托江苏省食品经营安全智慧监

管系统,完善主体信息、日常监管、数据上报等功能。针对辖区内学校的食堂许可、承包经营、责任体系等基本情况完善监管档案,实现“一校一档”,并于春、秋学期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各市场监管分局负责,各学校配合)

(二)严格许可准入。严格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准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应分别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并与实际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对应。(各市场监管分局负责,各学校配合)

(三)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各市场监管分局、教育联络组对所辖范围内的学校组织开展春、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学校食堂、校园内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要求并及时复查整改效果,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各市场监管分局、各教育联络组负责)

(四)做好中高考期间监管工作。提前掌握中高考期间考生集中就餐情况,制定中高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分工,对为考生供餐的学校食堂、食宿点组织全面风险排查,加大考试期间巡查力度,对重点就餐点实施驻点监管。要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的监管,保障食品安全。(各市场监管分局负责,各考点学校配合)

二、深入推进排查整治

(五)开展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中小学食堂突出问题治理等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管理不规范、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堂环境不卫生、有害生物防制措施不到位等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将相关工作责任人、检查记录及整改情况,形成工作台账,便于工作复盘。以治理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力争取得可感知、可检验、可评判的工作成效。(各市场监管分局、各学校负责)

(六)加强调研和督查。按照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对照考核验收办法,开展县级督查、交叉互查。结合春秋季专项检查、食品安全评价考核等工作,适时开展部门联合督查。(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负责)

(七)完善长效机制。结合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针对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的指导意见、督促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等,制定相关制度,鼓励出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负责)

三、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八)落实管理要求。进一步按照主体责任落实相关要求,由各学校做好“三类人(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三件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三本账(对应三件事的相关记录)?,并依据东教体勤〔2024〕1号文件的要求,

建立并运行好食堂管理领导组,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要求深度嵌入日常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学校负责人要通过 会议、巡查、陪餐等方式,真正履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职责,按《如东县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手册》中的要求加强日常管理。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的学校,应严格遴选供应商,加强对其日常监督。学校应按照《关于落实学校食堂鼠类等有害生物防制举措 的通知》(苏食安办〔2023〕24号)要求,落实有害生物防治制各项措施。(各学校负责)

(九)开展培训教育。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监管人员、主管部门人员、学校“三类人”等开展培训,提升食品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同时,督促学校食堂、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各相关单位负责)

(十)实施风险隐患评估。及时通报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评估情况,并对整改情况开展抽查。视情邀请专家对部分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评估,通过现场评分、指导,督促被评估单位及时排查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负责)

四、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

(十一)加强评价考核。由学校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考核评价指标,纳入学校督导评价体系。(县教体局负责)

(十二)加强食品安全教育。由学校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学校每学期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各学校每学期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县教体局负责,各学校落实)

(十三)规范承包经营行为。明确学校食堂承包(托管)准入、退出要求,加强承包(托管)经营企业的监督,定期考核评价。严格约束转包、分包行为,杜绝学校“一包了之”“只包不管”等突出问题。(县教体局负责,各学校落实)

五、积极推进智慧管理

(十四)不断完善“阳光食堂”“明厨亮灶”建设。进一步完善提升“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督促各学校运用该平台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指导学校利用“阳光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做好食品安全信息录入。督促学校食堂充分运用“明厨亮灶”,确保关键环节安装摄像头并能有效运行。(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负责)

(十五)推进学校食堂智慧化管理。逐步实现各学校食堂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有效落实管理制度,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实现全过程智慧化、规范化管理。积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应用。(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负责)

六、不断强化综合治理

(十六)防范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风险。加强校园周边小餐饮、

小食杂店监管,坚决取缔无证食品经营者。对学校附近提供网络订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线上监测和线下监督检查。加强宣传教育,指导在校师生选择正规平台和有资质的餐饮单位网络订餐。(各市场监管分局、各学校负责)

(十七)科学处置食品安全事件。督促学校畅通食品安全问题校内投诉渠道(增设意见箱、举报电话等),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密切关注网络舆情,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或影响较大的舆情事件,要迅速反应,科学处置,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各教育联络组、各学校负责)

(十八)制止校园食品浪费。学校食堂要根据用餐人数加强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动态管理,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和烹饪水平。提倡中学自主选餐,采用选餐前置(形成备餐后台数据)的运行方式。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对就餐学生加强制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培养爱惜粮食和减少食物浪费的良好习惯。(各学校负责)

各市场监管分局、各教育联络组、各校(园)要充分认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部署和日常管理,及时分析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在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开展过程中,有好的经验做法或需协调指导的事项,请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县市场监管局联系人:袁 枭,电话:84119163;

县教育体育局联系人:罗新建,电话:84512089。

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