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5097/2024-00043 | 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司法局 | 文号: | 东司发〔2024〕20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4-28 | 发布日期: | 2024-04-2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开展“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伴随式法律服务”活动的通知 |
各镇(区、街道、产业)、相关行业协会:
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调研期间首次提到,2024年3月5日,李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积极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以高质量法律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南通市总工会“春季要约”行动、南通市司法局“企好伴·法相随”暨第二届“企暖花开法治行”专项行动等活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伴随式法律服务”的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部署要求,将“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伴随式法律服务”与扎实开展重大项目攻坚突破年、营商环境提升年、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三个年”活动相结合,突出服务“重大项目落地、企业经营发展、企业集体协商、矛盾纠纷化解、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打造“伴随式”法律服务,着力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更有效率更有温度的法律服务。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
三、重点内容
(一)“伴随”重大项目落地。
建立健全重大项目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做好招商引资合同审查工作,对党委政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提供全方位精准法律服务。加强对涉及重大项目落地、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等方面行政争议的预警、跟踪、指导,对工程项目建设引发的征地批复、补偿安置等复议诉讼纠纷,加强服务、促进化解,及时以专报或者复议建议书的方式向政府提出对策建议。
(二)“伴随”企业经营发展。
围绕企业设立阶段、运营阶段、注销阶段的全生命周期,全方位提供公司设立前准备、公司治理结构、用工管理、合同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对外投融资等方面法律服务。加强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围绕合规整改评估、跨部门联合执法、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等方面制定细化规定;通过法治宣传、政策宣讲、法治体检、合规管理等服务,及时提供风险评估和预警提示;推进公职律师补充“法治副总”队伍,为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提供法律服务。
(三)“伴随”集体协商落实。
引导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妥善解决职工在工作环境、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形成企业关爱职工、职工关心企业的良好氛围,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增强广大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共同指导企业开展好集体协商工作,充分发挥集体协商指导工作室、专兼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的专业指导作用,以灵活多样的方式推进集体协商工作落实。
(四)“伴随”多元矛盾化解。
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紧盯安全生产及劳动争议等重点风险隐患,对涉企矛盾纠纷进行集中梳理,逐案登记建档、分析症结、制定化解方案。建立新业态法律服务队,最大限度地把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商贸物流、物业从业人员、外卖配送员、电商传媒、房产中介、环卫保洁、家政护理等广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服务对象,扎实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维护、政策帮扶与困难救助工作,关心关注并解决好他们的急难愁盼问题。
(五)“伴随”知识产权保护。
保护高新技术成果,保护人工智能、大数据、高端芯片、量子技术、5G等技术领域创新成果。保护新业态新模式,重点服务涉及数据、平台企业,维护用户数据权益和隐私权,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四、工作举措
(一)推行“重大项目”全方位服务。
坚持从重大项目经营需要等实际情况出发,围绕重点、难点、焦点开展工作,力求解决实际问题,提高针对性,使法律服务更具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伴随式法律服务”有序推进,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工作新突破。
(二)推行“伴企经营”全链条护航。
全县各级工会和司法行政系统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服务行业人员开展“百人千企”大走访活动。深入推进“微光计划”,通过走访调查、专题座谈、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治体检等多种形式,开展企业法律服务需求调查和法律风险防范,及时发出《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和《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提供风险评估和预警提示,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法律服务。担任本县企业法律顾问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必须每季度完成一次法律顾问单位的走访,法律服务团成员也参与到大走访活动中,全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参与率100%。
(三)推行“集体协商”全时空指导。
将专业律师充实到“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充分发挥“指导员”的专业指导作用,对协商代表确定、要约应约、协商会议、审议报送、公示等协商程序进行全过程指导,前置把关程序,开展集体合同草案预审,加强集体合同履约监督检查。组织法律服务团、法治宣讲团等,深入企业开展企业集体协商宣讲活动,推动企业增强遵规守法意识,引导职工依法维权,每季度开展宣讲活动不少于20场次。指导各类已建工会的用人单位开展集体协商,使集体协商覆盖范围不断扩大,集体协商内容不断拓展,集体协商质效不断增强。充分运用集体协商机制,实现职企双方在法治的轨道上、理性的氛围中协商共事、效益共创、利益共享。
(四)推行“矛盾化解”全过程排查。
大力发展新兴行业专业调解组织,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化解行动,做好苗头性、倾向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保障新经济新业态健康发展。探索诉讼调解对接、仲裁调解对接、公共法律服务与调解对接、线上线下对接的“四对接”工作模式。建立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采取容缺收件、快速办理等方式,提升涉企行政复议便捷性。优化涉企复议案件审理质效,加大矛盾协调化解力度,加强纠错监督,督促行政机关自我纠正。县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涉企服务绿色窗口,县法律援助中心、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充分发挥作用,及时受理并实质性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推动实现劳动者权益维护和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保障的有机统一。每月开展涉企矛盾纠纷集中排查研判,重点纠纷受理率90%以上。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援助率100%。
(五)推行“知识产权”全领域保护。
成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团,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对发明专利等技术类纠纷案件,积极运用诉讼保全、惩罚性赔偿等救济手段,显著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依法办理各类技术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守约方合法权益;保护涉外知识产权,依法妥善处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用生动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案例、事例,讲好中国知识产权故事,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营造良好国际环境;保护科研人员利益,依法办理因科技成果权属认定、权利转让、价值确定和利益分配产生的纠纷,准确界定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法律界限,保障职务发明人获得奖励、报酬的合法权益。“服务团”每季度开展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宣讲不少于2次。
五、工作要求
按照解决烦点、打通堵点、消除痛点、攻克难点、聚焦热点的原则,开展“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伴随式法律服务”活动。
(一)成立“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伴随式法律服务”活动专班,制定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组建重大项目法律服务团、集体协商指导员团、知识产权服务团、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团(分团),举行“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伴随式法律服务”活动启动仪式。
(二)各镇(区、街道、产业)、相关行业协会、法律服务团按照工作要求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全年集中组织专项服务活动不少于4次,其他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
(三)召开各镇(区、街道、产业)分管负责人,工会、司法行政、行业协会、企业等相关负责人,各法律服务团负责人座谈会,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查找问题,进一步将专项活动推向深入,形成特色,彰显实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联动推进。“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伴随式法律服务”活动是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助力新质生产力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镇(区、街道、产业)、相关行业协会、各法律服务团(分团)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活动要求,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立项推进。“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伴随式法律服务”活动既是服务营商环境提升的具体实践,也是服务企业发展的一次大检验,各镇(区、街道、产业)、相关行业协会、各法律服务团要根据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内容、推进措施和责任人,规定完成时限、质量和责任,确保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营造氛围,扩大宣传。各镇(区、街道、产业)、相关行业协会要因地制宜、各扬所长,谋划特色服务项目,打造特色活动品牌,探索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工作模式,积极推广应用,形成示范效应。要注重经验总结、案例收集、典型树立,及时报送活动相关文字、图片、微视频等素材,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媒体平台作用,对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及时宣传总结,扩大活动的社会知晓度、参与度和影响力。
请各镇(区、街道、产业)相关行业协会于5月10日前报送重点项目表(见附件),每月20日前填写专项活动月报,并于每季度末报送工作总结。
县委依治办将对“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伴随式法律服务”活动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联系人:吉海燕,电话:68929020,邮箱:719033905@qq.com。
联系人:张建军,电话:80861172,邮箱:rdggflfu@163.com。
附件:“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伴随式法律服务”活动重点项目表
中共如东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如东县总工会
如东县司法局
2024年4月28日
附件
“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伴随式法律服务”活动重点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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