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如东县出台了《县政府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覆盖工作 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的实施意见》(东政发〔2021〕14号),就做好社会保险覆盖工作有关事项,现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您做如下解读。
一、 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实现参保人群应保尽保,不断完善全县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做好新时期全县社会保险覆盖工作,推进各类用人单位、灵活就业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积极参加社会保险,提升保险覆盖面,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 工作要点
(一)明确工作重点,不断强化做好社会保险覆盖工作的责任感。
1、宣传发动,提高政策的知晓度。
2、政策推动,提高参保的灵活度。
(1)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一次性发放补贴1000元。
(2)被征地农民参保,每年给予1000元的参保缴费补贴,最长补贴至累计缴纳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此项补贴与前项不重复。
(3)发放延缴过渡期生活补贴。从年满60周岁次月起,由县政府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标准按月发放生活补贴,直至参保人员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停发。
(4)提供政府贴息贷款。对于具有本县户籍且按规定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距离符合养老待遇领取时间不足五年、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符合本县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条件、当前因生活困难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征信良好的缴费困难人员,可申请贷款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达到养老待遇领取条件前,贷款利息由财政给予补贴。
以上政策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所需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
3、执法促动,提高参保的保障度。
4、部门联动,提高覆盖的参与度。
5、服务带动,提高参保的便捷度。
(二)强化统筹协调,切实加强做好社会保险覆盖工作的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2、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合力攻坚。
3、转变工作作风,提供优质服务。
4、加强督查检查,严格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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