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讯(通讯员 董乃毓)日前,新店镇召开烟花爆竹销售点检查评估告知会,会上传达了此次专项评估行动的标准以及要求,印发了《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零售)安全评估自检表》,全镇11家烟花爆竹零售点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22日开始,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牵头,联合镇派出所、市监新店分局、镇消防以及两位安全专家组成专项评估小组,对镇区11家销售点进行逐一检查打分。根据检查评估结果,得分后三名的销售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期后将不予办理检、续、变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