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rdxylbzj/2024-00174 | 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东医保〔2024〕33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5-31 | 发布日期: | 2024-05-31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转发江苏省及南通市关于规范整合辅助关于转发江苏省及南通市关于规范整合辅助 |
关于转发江苏省及南通市关于规范整合辅助关于转发江苏省及南通市关于规范整合辅助
县各公立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现将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整合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通医保发﹝2024﹞2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公立医疗机构根据文件精神做好相关数据库的维护和价格公示,自觉规范收费行为,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做好相关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工作。
附件: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整合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如东县医疗保障局
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
通医保发〔2024〕22号+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整合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