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街道计生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如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城镇老年居民一次性奖励正常发放机制的通知》(东政发〔2012〕65号)和《关于建立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正常发放机制的通知》(东政发〔2012〕64号)文件精神,确保全县持证城镇老年居民和持证企退职工一次性奖励政策的全面落实,现就继续做好沙巴体育投注,沙巴体育娱乐场:一次性奖励申报、审核和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登记
(一)申报条件
1. 持证城镇老年居民
(1)本县户籍的城镇居民;
(2) 2020年12月31日已年满60周岁且无社会养老保障(不含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收入来源;
(3)子女在196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且符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或终身无子女;
(4)未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持证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和其他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5)符合以上奖励条件的持证城镇老年居民已死亡的,予以补发,可由配偶或子女代为登记。
往年已申报和享受一次性奖励的城镇老年居民不得再行申报。
2. 持证企退职工
持证企退职工一次性奖励的申报登记以常年登记为主,主要是登记2019年度退休的持证企退职工,2018年以前退休、从未申报的,可以增补申报登记。
(1)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国家和省规定退休条件、在沙巴体育投注,沙巴体育娱乐场:办理退休、独生子女在196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持证企退职工。
(2)符合以上奖励条件的持证退休职工已死亡的,予以补发,可由配偶或子女代为登记。
(3)终身无子女的企退职工可参照享受。
已申报和享受一次性奖励的持证企退职工不得再行申报。
条管企业持证企退职工的一次性奖励金由所在企业负责。
(二)登记地点
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报登记;如申请人虽户籍不在如东县内但在如东县办理退休手续的,可请户籍所在的村(居)委会和镇计生办出具“该同志系独生子女父母,在户籍地未享受独生子女父母老年奖励待遇”证明,然后至退休前务工企业所在镇(区)、街道计生办或就近到沙巴体育投注,沙巴体育娱乐场:任一镇(区)、街道计生办办理登记。条管企业的持证退休职工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向所在企业申报。
县政府东政发〔2012〕65号和东政发〔2012〕64号文件建立了沙巴体育投注,沙巴体育娱乐场:持证城镇老年居民、持证企退职工一次性奖励的正常发放机制。符合持证城镇老年居民或企退职工一次性奖励条件的对象,可随时经过所在村(居)委会和镇(区)、街道计生办进行登记,经县镇两级审核后随当年登记名单集中发放。
(三)所需证件
1. 持证城镇老年居民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子女《身份证》,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
2. 持证企退职工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职工退休养老证》、子女《身份证》(或《户口簿》子女插页),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申请人填写《如东县持证退休企业职工享受一次性奖励审核登记表》,并在申报表相应栏和证件复印件上签名。相关原件经镇村两级审核后退交申请人。
二、村居公示和审议
1. 村(居)干部对申请人申请资料的完整性、证件的有效性、复印件与证件的一致性进行审核,在《职工退休养老证》上加盖“已申报一次性奖励金”的印章,仔细核对原件与申报表登记信息,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2. 村(居)委会按照统一格式制作公示名单在村(居)公开栏、人群来往密集的地点张榜公示7天以上。对公示有异议的,村(居)委会应当组织调查走访,召开群众座谈会,核实申请人婚育情况。
3. 村(居)委会组织对公示无异议和公示虽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消除的申报对象的独生子女父母资格进行集中审议;对婚育情况复杂以及因居住地变动等导致婚育情况不明的,村(居)委会应当进一步组织调查走访,召开群众座谈会,直至弄清申请人婚育情况。
4. 村(居)将审核公示通过人员申报表和相关证件复印件报镇计生办。
三、镇级公示和初审
1. 镇(区)、街道计生办将村居上报的申请名单在镇政务公开栏和主要公共场所进行张榜公示7天以上。公示的同时组织人员逐村(居)对申请资料逐一进行审核,在申报表相应栏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字。初审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加盖镇(区)、街道计生办公章;对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原因,退回有关材料。
2. 将初审通过的申请人信息按照统一格式录入电子表格,并逐一逐项核对录入信息。
3. 镇(区)、街道计生办将申报表、相关材料留存,将县卫健委指定截止日期前登记的人员名单录入的电子表格一并报县卫健委。
四、县级审核
1. 县卫健委将镇录入的电子表合并,与相关方面的信息进行关联性比对和审核。
2. 县卫健委委托镇(区)、街道计生办向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说明原因并退回资料,对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名单在各申请登记地张榜公示7天。
五、奖励金发放
1. 县卫健委将一次性奖励发放明细表和汇总表(纸质和电子表)一并报县财政局和县人社局。
2. 县财政局审核后将持证城镇老年居民奖励金拨付至所在镇(区)财政部门,持证企退职工一次性奖励金拨付至县人社局;各镇(区)、街道财政部门和县人社局组织发放奖励金。
六、时间安排
1. 申报登记: 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12日
2. 村级审议: 2020年1月13日-2020年1月22日
3. 镇级初审: 2020年2月1日-2020年2月25日
4. 县级审核: 2020年3月1日-2020年11月30日
5. 资金发放: 2020年12月10日-2020年12月30日
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