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结婚登记办证指南
一、结婚登记条件
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江苏地区,或居住地在如东且持有如东县有效居住证的内地居民;
2、当事人双方自愿结婚且须共同到场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5、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即未婚、离婚、丧偶)。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如有不符上述条件之一的,本登记处不予登记。
友情提醒:当事人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可通过江苏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预约(https://hy.mzt.jiangsu.gov.cn/)办理;
二、 应当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2、双方的有效户口簿原件;
(1)户口簿首页和当事人户口页完整,两页户号及派出所名称一致,首页公章齐全;
(2)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齐全且与身份证一致。
上述要求如有不符,请事先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变更;
3、当事人提供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证件照;
4、婚姻状况为“离婚”的当事人还需提供离婚手续原件(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及判决生效证明);
5、当事人双方为省外户籍居民,还需提供一方申领地址为如东县的有效居住证;
6、现役军人须提供有效军人证件、身份证和所在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三、 结婚登记程序
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复婚登记的,适用结婚登记的规定。
四、 办公时间及服务电话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2:30—6:00(夏季)
服务电话:84162288
地址:如东县掘港街道珠江路2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