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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如东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4-03-07 10:51 累计次数: 字体:[ ]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是实现个体工商户转让经营权的一种方式,有利于个体工商户在成立时间、字号、商誉和相关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延续。为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经营者的规定,充分释放制度红利,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工作的通知》解读如下:

一、明确经营者变更的办理方式

申请人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也可以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通过“先注销、再设立”的方式实现经营者变更。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可以与其他变更登记合并办理。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已备案的家庭成员之间变更经营者的,按照原有方式办理。  

二、便利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变更手续

按照《条例》规定简化手续,依法为个体工商户变更相关行政许可提供便利。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后,需要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等行政许可业务的,要简化流程,及时受理、审批。要加强登记注册系统与相关行政许可系统的互联互通,及时推送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信息。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依托一窗受理、“办好一件事”等措施,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

三、加强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

调整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方式,是《条例》聚焦难点、痛点问题,回应个体工商户诉求的有效方式。要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要加强一线窗口人员业务培训,了解掌握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的文书材料要求和操作方式,准确指导个体工商户选择适当的形式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