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5070/2025-00025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东农〔2025〕14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2-13 | 发布日期: | 2025-02-1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农机 “送检下乡”相关工作的通知 |
各镇(区、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局各有关科室、单位,各承保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25年3月4日至3月24日以镇(区、街道)为单位全面开展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检验时间、地点安排
集中检验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1。
二、检验对象
1.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2.轮式拖拉机;3.联合收割机。
三、检验要求
1.根据《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凡参加检验的拖拉机、收割机必须做到外观整洁,机况良好,制动有效,号牌齐全,发动机号、车架号与行驶证相符,无私自改装,无漏油漏水现象,联合收割机机身必须粘贴反光标识,所有车辆必须空车送检。
2.在拖拉机、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中,必须做到“人、机、证”三见面。凡送检车辆与行驶证记载内容不符的,必须予以纠正;属私自拼装、改装的车辆,一律责令拆除恢复原样,情节严重的收回号牌、行驶证并办理注销手续;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条件的,应当停止使用,予以报废。连续三年未参加安全检验的,由登记地公告注销其牌证。各镇区应积极鼓励手扶式拖拉机主动报废。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及保监会的有关规定,拖拉机年度检验必须持有有效的拖拉机交强险保险(注:自2023年度起均为与纸质保单效力完全一致的电子保单)。在2024年农机交强险和农机政策性保险已全部纳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2024至2026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最终由中国人民保险有限公司如东支公司等五家承保机构按镇(区、街道)区域中标(具体承保区域和中标公司见附件2),中标承保公司在活动现场为农机具办理投保手续并免费提供放大号牌喷字服务(注:送检办理保险应提供机主身份证、行驶证、一折通或银行卡)。各地要积极引导辖区内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农机大户办理粮食烘干机政策性保险。
4.按照农业部《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的要求,所有登记机型为手扶式拖拉机或方向盘式拖拉机的加长、超长拖拉机和后驱动拖拉机不予参加年度检验。
5.根据《关于深入开展运输用拖通拉机整治行动的通知》(苏农机〔2020〕22号)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江苏省拖拉机驾驶证不得继续驾驶变型拖拉机。同时,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关于对运输用拖拉机实施全县道路禁行限行的通告》精神,在全县范围内自2021年12月13日起,全面禁止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限制拖拉机运输机组在县城区域和国省道干线公路行驶。各地应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执行率。
四、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街道)接通知后,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检审现场的准备和现场工作人员的任务安排,确保本年度农机“送检下乡”活动的顺利推进。
2.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应检必检。各镇(区、街道)要围绕年度农机检验工作,结合农机网格员组织体系,做到将宣传发动与上门发放《检验通知书》相结合,与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相结合,并将两书回执存档;将宣传发动与预检预审相结合;将宣传发动与组织驾驶人学习有关法规和安全驾驶知识相结合,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造势工作,确保辖区内农机具检验率100%。
3.强化为民服务,树立三农形象。各镇(区、街道)要正确处理依法管理与高效便民之间的关系,本年度集中农机“送检下乡”活动实施一轮,辖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应根据时间安排主动至活动现场参加年度检验。集中送检活动结束后还可根据各地要求不定期举办“送检下乡”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通知,希即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集中检验日程安排
2.农业机械“送检下乡”保险费用及相关说明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3日
附件1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集中检验日程安排
单 位 |
时 间 |
承保公司 |
袁 庄 镇 |
3月4日 |
中国人保如东支公司 |
河 口 镇 |
3月5日 |
|
栟 茶 镇 |
3月6日 |
|
洋 口 镇 |
3月7日 |
|
丰 利 镇 |
3月10日 |
|
马 塘 镇 |
3月11日 |
|
曹 埠 镇 |
3月12日 |
|
双 甸 镇 |
3月13日 |
中华联合江苏分公司 |
岔 河 镇 |
3月14日 |
|
新 店 镇 |
3月17日 |
|
长 沙 镇 |
3月18日 |
|
大 豫 镇 |
3月19日 |
|
外 农(苴镇街道)和如东经济开发区 |
3月20日 |
太平洋财险南通支公司 |
3月21日 |
人寿财险南通支公司 |
|
城中街道 |
3月24日 |
紫金财险江苏分公司 |
附件2
农业机械“送检下乡”保险费用及相关说明
险 种 |
手扶及方向式拖拉机 |
轮式拖拉机 |
轮式拖拉机 运输机组 |
联合收割机 |
单台套批处理量20吨以下(含)的批式循环粮食烘干机 |
单台套批处理量20吨以上50吨 以下(含)的批式循环粮食烘干机 |
交强险 |
700元/台 |
155元/台 |
910元/台(套) |
- |
- |
- |
农机综合险 |
400元/台 |
500元/台 |
500元/台(套) |
500元/台 |
600元/台 |
700元/台 |
注:1.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粮食烘干机机主所交农机综合险、交强险享受各级财政补贴60%,保险公司实收40%现金。
2.粮食烘干机每次保险事故起赔点为200元。
3.保险区域划分和保险公司地址:
(1)栟茶、丰利、曹埠、河口、马塘、洋口、袁庄。投保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公司。地址:如东县掘港街道昆仑山路3号(如东车管所东门);
(2)大豫、岔河、双甸、新店、长沙。投保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地址:如东县掘港街道通洋南路5号二层201室(县城新汽车站北侧维也纳国际酒店二楼);
(3)外农(苴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投保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江海东路2号(县城新华书店大楼五楼);
(4)掘港街道。投保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中心支公司。地址:如东县掘港镇芳泉路195号(县城倍德满家居南对面);
(5)城中街道。投保公司: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地址:如东县掘港街道通洋路7-5号(国清寺西侧公路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