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5070/2024-00108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东农〔2024〕100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7-08 | 发布日期: | 2024-07-0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海洋渔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沿海镇(区、街道),局相关单位:
为有效促进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履行,压紧压实企业(船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现就海洋渔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照“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由局治本攻年领导组负责具体工作推进。即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渔政监督大队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渔业渔政科负责人为局治本攻坚领导组,负责治本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推动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渔业渔政科,由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渔政监督大队和局渔业渔政科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县渔政监督大队各分管领导及各中队、内设科室负责人等为成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检查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措施的具体推进落实。
二、检查对象
全县范围内渔港、渔船、渔船管理服务组织、滩涂养殖用海企业、休闲渔业及渔业养殖新兴行业等。
三、检查内容
依照《安全生产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意见》(东办〔2020〕86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新兴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东政办发〔2023】14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如东县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东农〔2024〕68号)的通知等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
四、检查分工
(一)局渔业渔政科负责全县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指导推进,牵头县滩涂养殖安全巡查小组制定滩涂安全巡查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开展联合巡查检查等;按照如东县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推进情况表开展相关工作。
(二)县渔政监督大队按照法律法规等赋予的职责及渔政执法工作规范、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相关要求,下达检查计划,明确大队内设各科室、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对象及要求,健全监督检查对象清单,组织对渔船、渔港、养殖场所以及其他涉渔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巡查、监督检查,重点突出渔业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海洋安全生产重大、较大风险渔船的监督检查(检查频次与覆盖要求按照省厅文件执行)和涉渔“三无”船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查处工作;按照如东县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推进情况检查表开展相关工作。
(三)涉及滩涂运输拖拉机安全的行业监管由农机条线按照职责开展相应检查。
(四)对休闲渔业等经营场所及海洋养殖工船、养殖网箱、渔排类新兴养殖设施监管。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新兴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东政办发〔2023】14号)精神,休闲渔业等经营场所及无需检验的海洋养殖网箱、渔排类设施建造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由各经营单位业主负责,各沿海镇区、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局渔业生产管理条线实施行业指导;应当检验的海洋养殖工船等新兴养殖设施的建造检验由县渔政监督大队及渔港监督实施行业监管,海洋养殖工船、养殖网箱、渔排等新兴养殖设施的海上安全检查由县渔政监督大队及驻镇辖区渔政中队和海洋中队实施行业监管。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单位要组织监管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系统全面掌握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管理要求,熟悉监督检查业务和新兴行业发展方向和特点,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意识、法治意识、风险意识,明确检查责任,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打非治违“四个一律”要求,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要指导企业(船东)等相关单位开展自查整改,加大事前、事中监督检查,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坚决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分析、防范风险。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尤其是新兴行业管理规定不明确、不规范、不完善的问题,认真查找不足、查漏补缺,及时分析总结,落实整改整治措施,加强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全面促进海洋渔业安全基础建设强化推进年行动取得实效。
《如东县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工作推进情况表》由各沿海镇区、街道及县渔政监督大队每季度填报一次,并于3、6、9、12月的25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附件其他表格按照上级调度要求统计上报,联系人孟玲玲,13912882768。
本检查方案执行到2026年底为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附件:如东县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工作推进情况表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8日
附件
如东县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工作推进情况表
单位(章): (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字: 时间:202 年 月 日
名称 |
具体内容 |
牵头或配合单位 |
工作推进具体情况 |
(一)船东船长主体责任推进落实行动。 |
督促渔船船东船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伏季休渔、特许捕捞等制度,确保渔船进出港报告率、编组生产率、北斗开机率保持95%以上。 |
各沿海镇区及渔船服务组织;县渔政大队及各中队。 |
例如,前三季度通报我镇渔船三率各为96%等,如都达到95%也可。 |
严格执行《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渔船安全作业“五必须、五严禁”》《渔船安全出海“十个必须”》《江苏省沿海渔船渔港“消防十条”》。 |
年月日,在什么地方开展了什么活动,如发放多少宣传资料等,包括局印发的资料也可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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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渔船检验把关作用,坚决把问题隐患解决在渔船出海之前。 |
县渔政大队及渔港科、各渔政中队。 |
如何检查把关,如组织开展质量检查等。 |
|
督促船东船长履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苏农办渔〔2020〕12号),认真开展重大隐患自查并及时整改到位,禁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渔船出港出海生产,发现在海渔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责令返港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进展缓慢的,综合运用曝光、记分、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集中学习、行政处罚等方式严肃处理,形成有效震慑。 |
各沿海镇区及渔船服务组织;县渔政大队及各中队。 |
什么时间段(年度),如签订告知了多少船东船长多少份。三年行动来的重大隐患次数等,集中教育的船数、人数等。 |
|
(二)海洋渔船安全监管效能提升行动。 |
坚定不移推进实名制保险,督促企业、船东为从业人员依法投保工伤保险、雇主责任保险,鼓励加投商业保险,确保应保尽保、实名双保到位,切实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加强投保前人员持证情况核查,无证(过期)人员不得办理保险。 |
各沿海镇区及渔船服务组织;县渔政大队及各中队;互保如东办事处。 |
船员数,投保雇主保险人数、其他保险人数等,达到实名双保 |
严格落实“定人联船”责任,全面推行船管员每日工作“七项任务”,落实渔船航行“一驾驶一值守”措施,开展渔船驾驶值班在岗抽查,避免渔船值班瞭望缺位、失职。 |
各沿海镇区及渔船服务组织。 |
如何落实的,如责任状、考核等 如对在海船船长的提醒等。如发送提醒多少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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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级部署,完成大中型海洋渔船老旧北斗终端更新、小型海洋渔船初装简易北斗终端,2024年实现对所有海洋渔船的24小时不间断船位监测。2025年,依托船位动态监控系统,对10人以上重点渔船进行特殊标识、重点监控,促进重大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化解。 |
县渔政大队及搜救中心(无管站);各沿海镇区及其渔船服务组织配合。 |
如进展情况,对不规范配备使用的整治、整改或处罚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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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出港前安全检查和海上执法检查,实施作业风险防范攻坚;紧盯渔船重大隐患,实施突出问题专项攻坚。抓好即将出台的《江苏省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条例》《江苏省海洋渔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 |
各沿海镇区及渔船服务组织;县渔政大队及各中队。 |
对照渔船检查频次要求开展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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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渔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
集中开展渔船消防水灭火系统缺陷、应急通道不畅、电线电缆私拉乱接、厨房液化气瓶存放不规范等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规范渔船有限空间安全操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对账销号、闭环管理。 |
各沿海镇区及渔船服务组织;县渔政大队及渔港科、各中队。 |
如发现整治了各类隐患次数等。 |
按照市局部署,抓好渔船辅助工具设施建造、维护、管理规范的试行,有序推进渔船辅助工具管理系统的研发,确保2025年投入正常运行。 |
局渔业渔政科,各沿海镇区及渔船服务组织,县渔政大队及各中队。 |
辅助工具的规范管理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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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江苏省海洋渔业船舶安全检查实用手册》的宣传培训,做好隐患排查点击式讲解短视频在渔业安全管理微信群的播送,全面提高隐患排查能力。 |
县渔政大队及各中队,各沿海镇区及渔船服务组织。 |
开展宣传的相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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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厅部署,2025年,规范营运渔船消防、救生、航行、信号、无线电等重要设备配备安装,完成营运渔船号灯提档升级、舱口盖规范化改造、耐用材质消防栓和安全型插座的推广使用;优化改进新建渔船电气装置、舱室和厨房布置等,打造更安全舒适渔船。 |
县渔政大队及渔港科、各渔政中队;各沿海镇区及渔船服务组织配合。 |
工作进展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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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制度,2026年基本形成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机制。 |
各沿海镇区,局各相关自科室和单位。 |
是否健全有奖举报制度,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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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渔业船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提升行动。 |
持续开展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推进渔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以案释法引导渔业船员深刻汲取事故教训。 |
局各相关自科室和单位;各沿海镇区及渔船服务组织。 |
开展活动的相关情况、如时间、次数、资料发放数量等 |
贯彻执行《江苏省渔业船员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培训行为和考试流程,严把考试标准关,推进职务船员实景模拟考试,强化航行作业操作、应对事故险情、紧急逃生救生等实操能力考核。 |
县渔政大队及渔港科。 |
工作情况,如培训船员的期数、次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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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安排培训内容,持续抓好渔船船东船长船员的安全教育,及时推送通导设备操作及简单故障排除教学视频,开展碰撞、落水、火灾等风险防范应对等针对性教育培训,鼓励有条件的镇区对渔船职务船员、普通船员分班培训,确保所有渔船船东船长船员每年轮训一遍。 |
各沿海镇区及渔船服务组织;局各相关自科室和单位。 |
开展年度教育培训次数、人数等情况, 落脚点确保所有人员培训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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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网格化”管理基础支撑行动。 |
推动渔船服务组织从“管起来”向“管得好”转变,推进渔船服务组织集约化、专业化,切实将定人联船、“三率”核查、出港前检查、隐患排查等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
局渔业渔政科,各沿海镇区及渔船服务组织;县渔政大队及各中队配合。 |
服务组织建设及人员是否规范建设配置管理到位,三率核查、检查等工作进展到位。 |
加大对渔船服务组织的经费支持力度,保障有效运行。 统筹用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和资金(十中) |
各沿海镇区,局渔业渔政科配合。 |
镇区对渔船组织运行费用的保障情况或文件等。 上级下发的管护资金的规范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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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组织船管员业务轮训,切实提升船管员履职尽责能力。 |
县渔政监督大队,局渔业渔政科配合。 |
组织开展培训的次数、人员数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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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渔业互助保险、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支持渔业安全管理工作。 |
县渔政监督大队及互保如东办事处;各沿海镇区及渔船服务组织。 |
定期发送保险到期名册等,年度保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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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渔港规划建设推进深化行动。 |
围绕“中心渔港提档、一级渔港强基”要求,加强渔港建设项目管理,推进洋口渔港基础设施完善和刘埠渔港建设,加强渔港码头、护岸、防波堤等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做好渔港等级认定相关工作; |
各沿海镇区;局渔业渔政科,县渔政监督大队及各中队、搜救中心配合。 |
工作推进情况 |
支持镇区智慧渔港建设管理,2025年,配合完善渔港小目标雷达、视频监控、消防、污染防治等配套设施,配合镇区推动渔船修造厂合理布局,督促落实港章责任,加强港务管理。 |
工作推进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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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初步实现沿海渔港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规范、智能监控全覆盖。 |
工作推进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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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渔业安全监管执法行动。 |
常态化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帆张网渔船、蟹笼渔船、特种养殖船、鳗苗捕捞船及10人以上渔船,从严查处违规改装、超载、超员、超航区作业、北斗擅自“离线”、不服从防范风险调度指挥、船员未持证或职务船员不满足最低配员标准等违规行为。 |
县渔政监督大队及各中队。 |
执法情况、案件查处清单等 |
推进数据分析研判、进出港检查、渔港水域巡查、渔船隐患排查、海上巡航执法“五个场景”应用,打造场景式监管品牌。 |
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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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船籍港、靠泊港共管机制,将本地停靠的所有渔业船舶纳入安全检查范围,发现问题依法查处并通报船籍港所在地。 严格执行《江苏省渔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依法行政,及时宣贯渔业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促进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增强警示教育效果。 |
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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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沿海“三类船舶”整治行动。 |
贯彻《江苏省沿海借名登记渔船、涉渔乡镇船舶、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南通市加强联动常态化整治沿海“三无”船舶工作方案》、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沿海海上活动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联动常态化整治沿海“三无”船舶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面压实三个责任,充分运用空海巡航等手段,通过“属地排、港内清、滩面查、海上打”等治理措施,保持涉渔快艇、浮子筏等“三无”船舶动态清零,常态化整治借名登记渔船、违规租赁渔船,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规范海上活动秩序,切实防范化解海上活动重大风险和隐患。 |
各沿海镇区;县渔政监督大队及各中队。 |
涉渔“三无”船舶整治、查处情况,可以是活动以来的累计。 |
(九)商渔船防碰撞整治行动。 |
联合海事部门持续开展商渔共治专项行动。强化宣传教育,开展商渔船老大面对面交流活动。 突出渔船习性航路与商船航道交汇水域,重点对渔港航道及洋口港等重点海域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联合巡航执法行动。 与海事部门签订《沿海水域“商渔共治”联动执法协作备忘录》,规范建立值班联动、联合巡查执法、联合搜救、信息通报、教育培训,联合会商、联合调查、联合督查八个机制,持续完善风险管控的“大平安”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赢”的海上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有效遏制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 |
县渔政监督大队及各中队。 |
开展活动的相关情况。 |
抓好《南通沿海“商渔船”防碰撞航行指南》、南通沿海商渔船防碰撞安全航行的通告的宣传贯彻。 |
各沿海镇区;局各相关科室和单位。 |
活动情况 |
|
(十)渔业安全执法队伍建设行动。 |
聚焦基层海洋渔业执法队伍装备短板,配齐配强渔业安全执法人员,统筹用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和资金,强化执法装备建设,用好江苏省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监管系统。 |
县渔政监督大队及各内设科室、中心。 |
工作落实情况 |
落实省沿海“20+1”渔港执法执勤站点建设要求,实现24小时值班值守、快速应对等功能于一体,推动执法要素向渔港集聚。 |
县渔政监督大队及各中队。 |
工作情况 |
|
严格执行《江苏省渔政执法船艇管理办法》《江苏省渔政省调执法船管理办法》。 |
县渔政监督大队及海洋中队。 |
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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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组织人员参加执法业务能力提升专项培训,配合做好行政许可和档案规范化专项督查、案卷评议、技能比武等活动。 |
县渔政监督大队及法制科、各中队。 |
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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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提升行动。 |
抓好农业农村部《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农渔发〔2024〕6号)、《江苏省水上搜寻救助条例》和省水上搜救中心《关于加强水上应急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宣贯培训,完善应急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做好水上应急工作。 |
局各相关科室和单位;各沿海镇区及渔船服务组织。 |
工作开展情况 |
紧盯台风、强对流、寒潮、大雾等恶劣天气,完善与气象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协作机制,深化海上灾害预警信息联动。 |
防范措施落实应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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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不同层级的渔港、渔船和滩涂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 |
各沿海镇区,局渔业渔政科配合 |
镇区开展各类演练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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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消防、救生、弃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为主要内容,开展单船应变部署演练,2024年渔船单船应急部署演练率达到50%,2025年演练率达到75%,2026年达到95%以上。 |
各沿海镇区及渔船服务组织,县渔政监督大队及各中队配合。 |
渔船演练船数情况、演练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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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应急值守人员和搜救人员培训,抓好参与搜救渔船奖励办法的贯彻实施。 |
县渔政监督大队及搜救中心。 |
工作开展情况 |
|
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报送渔业突发事件;严肃查处事故直报、事故调查和统计制度的违规行为,严肃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 |
各沿海镇区;局各相关科室和单位。 |
险情事故报告、统计报告、报表 |
附件1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填报部门(单位): 信息期次:
专题专项 |
一般隐患 |
开展督导检查 |
执法处罚 |
约谈警示 |
联合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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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 |
已整改 |
成立检查组 |
督导检查次数 |
检查单位 |
督导问题 |
行政 处罚 |
责令停产整顿 |
暂扣吊销证照企业 |
关闭取缔 |
罚款 |
移送司 法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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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
(处) |
(个) |
(次) |
(家) |
(个) |
(次) |
(家) |
(家) |
(家) |
(万元)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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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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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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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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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消防安全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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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海洋渔业安全整治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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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其他行业领域 |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填报说明:
1、2个专题所填报数据,主要指针对该专题进行的专项督导检查产生的数据。
2、10个专项所填报数据,请县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对照沙巴体育投注,沙巴体育娱乐场:三年行动方案,按职责分工分别填写涉及的有关专项数据。
3、请使用县专治办提供的标准表格填报。
附件2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问题清单
填报部门(单位): 信息期次:
序号 |
专项 |
突出问题 |
涉及层面 |
整改措施 |
查出问题时间 |
计划整改时限 |
责任单位 |
整改阶段 |
实际整改完成时间 |
整改进展 |
进展时间 |
备注 |
1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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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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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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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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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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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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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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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
1.填报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具体是指在政策制度落实、机制体制建设、地区风险研判等宏观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
2.“涉及层面”,可以选择省、市、区县层面。
3.“查出问题时间”填写后,“计划整改时限”、“实际整改完成时间”、“进展时间”都需要等于或者晚于“发现时间”。
4.“整改进展”可以填写多条。
5.请使用县专治办提供的标准表格填报。
附件3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大隐患清单
填报部门(单位): 信息期次:
序号 |
专项 |
重大隐患 |
涉及层面 |
整改措施 |
检查日期 |
计划整改时限 |
责任单位 |
整改阶段 |
实际整改完成时间 |
整改进展 |
进展时间 |
备注 |
1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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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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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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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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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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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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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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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
1. 填报企业单位重大隐患,具体是指三年行动排查整治过程中单位(区域)存在的符合重大隐患判断标准的有关情况,或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涉及层面”,可以选择省、市、区县层面。
3.“检查日期”填写后,“计划整改时限”、“实际整改完成时间”、“进展时间”都需要等于或者晚于“检查日期”。
4.“整改进展”可以填写多条。
5.请使用县专治办提供的标准表格填报。
附表4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度措施清单
填报部门(单位): 信息期次:
序号 |
专项 |
制度措施名称 |
涉及层面 |
责任单位 |
提出计划日期 |
计划完成时限 |
主要内容 (立意、目的、重点措施等) |
完成阶段 |
实际完成时间 |
工作进展 |
进展时间 |
成果 |
备注 |
1 |
无 |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
1.填报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部门制定的制度措施,包括已制定或拟在三年行动期间制定的制度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方性法规、规章、地方标准以及规范性文件等。
2.“涉及层面”,可以选择省、市、区县层面。
3.“提出计划日期”填写后,“计划完成时限”、“实际完成时间”、“进展时间”都需要等于或者晚于“提出计划日期”。
4.“工作进展”可以填写多条。
5.请使用县专治办提供的标准表格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