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5070/2024-00202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东农〔2024〕165号 | ||
成文日期: | 2024-12-23 | 发布日期: | 2024-12-2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第四批专项转移支付工作任务落实及资金安排的通知 |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第四批专项转移支付工作任务落实及资金安排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四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4〕9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省级第四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江苏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 苏省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农业 公共服务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 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2021-2025年中央渔业发展支持政策实施方案》《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并按规定报送各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并及时录入省级财政专项执行信息管理系统。
二、各项目实施科室(单位)要按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预算执行中要严格对照绩效指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管理 使用,确保涉农资金管理“阳光操作”,全面落实公开公示等制度,做好资金监管,及时开展绩效自评。
附件:1.2024年省级第四批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工作任务落实及资金安排计划表
2.2024年省级第四批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指标表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如东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23日
东农〔2024〕165号附件苏财农[2024]97号 苏农计[2024]37号)定稿-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四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