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5070/2025-00002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东农〔2024〕186号 | ||
成文日期: | 2024-12-31 | 发布日期: | 2024-12-31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支持自走式滩涂贝类采捕机研发推广应用的通知 |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支持自走式滩涂贝类采捕机研发推广应用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部门:
根据全县滩涂贝类养殖生产的特点,为大力推进特色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不断提升滩涂养殖机械化作业能力。根据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支持无人驾驶插秧机和自走式滩涂贝类采捕机示范应用的通知》(通农机〔2021〕4号)精神,结合全县实际,经研究就支持自走式滩涂贝类采捕机研制推广应用奖补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在本县从事贝类养殖、机械制造、作业服务的各类经营主体。
二、奖补内容
对2023、2024两年期间研发生产或购置并取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自走式滩涂贝类采捕机,给予每台4万元的财政奖补,总量控制在30台之内。
三、相关要求
1.各镇(区、街道)要及时做好宣传,迅速落实应用主体,12月31日之前将申报情况(附表)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科。
2.各镇(区、街道)要加强对示范主体的培育和指导服务,重点对作业效果和机械质量进行调查并出具意见。
3.应用主体要按照农业项目管理要求,及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2025年1月5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科,联系人:符小军,联系电话:18206277111。
附件:如东县自走式滩涂贝类采捕机应用主体申报表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
如东县自走式滩涂贝类采捕机应用主体申报表
应用主体名称 |
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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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类型(研发、养殖、服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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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品牌 |
机械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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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应用数量(台) |
申请扶持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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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意见(签字、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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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农业主管部门意见(签字、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