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5476/2017-00067 | 分类: | 人事工作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河口镇 | 文号: | 河政发〔2017〕38号 | ||
成文日期: | 2017-06-28 | 发布日期: | 2017-06-28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吴志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关于吴志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河委〔2017〕38号
关于吴志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相关村(居):
经研究,同意吴志勇同志为双港村试用村干,试用期从2017年7月开始,为期半年。
同意缪勤同志为龙坝村试用村干,试用期从2017年7月开始,为期半年。
试用期内由财政所拨付每人每月1600元基本报酬,并按规定办理相关保险。
特此通知。
中共如东县河口镇委员会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