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机构职能
根据中共南通市委办公室《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通办〔2019〕48号)要求,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为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属正科级单位,负责如东县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和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根据中共南通市委办公室《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通办〔2019〕48号)要求,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为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属正科级单位,负责如东县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和生态环境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