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03748728/2021-00017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供销社 | 文号: | 东供发〔2021〕9号〔〕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6-18 | 发布日期: | 2021-06-1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县供销社关于开展资产资源专项 清查工作的通知 |
关于开展资产资源专项清查工作的方案
为调查摸清供销合作社系统资产资源情况,真实反映社有企业资产财务状况,加强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加大盘活存量资产融合优势资源工作力度,提高资产资源运营效率和效益,增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综合实力,根据省社关于印发《江苏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资产资源专项清查方案》的通知(苏供发[2021]19号)和市社会议要求,为做好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资产资源专项清查工作,特制订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资产资源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邵亚红
常务副组长:赵 华
副 组 长:李建国 范春霞 曹 晖
成 员:范晓丽 崔 磊 薛小琴 陶汉忠 张玉国 韩士军 吴 华 王海波 黄 敏 苏留军 张玉剑
资产资源专项清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社资产管理科。
二、专项清查目的、范围、内容
参照《江苏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资产资源专项清查工作方案》中明确的专项清查目的、范围、内容。
三、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清查工作由县社资产管理科、财务科牵头,各科室及所属企业协同配合。本次专项清查凡符合上报要求的企业对上报的资产资源数据负责。清查工作从2021年6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划分为六个阶段:
(一)动员发动(6月份)。传达市社会议精神,学习省、市社文件。对专项清查工作进行部署,并就如何统计、直报进行专题辅导。
(二)自清自查(7月份)。根据市社统一要求,认真开展自清自查。
(三)填报报表(7-8月份)。7月底前,书面报送《资产资源专项清查报表》和《资产资源专项清查工作报告》。8月底前,对专项清查报表、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并上报市社。
(四)抽查核实(8月份)。适时对报表、报告进行抽查核实,同时配合省、市社做好报表、报告的抽查核实工作。
(五)拟订措施(8-9月份)。根据资产资源现状特别是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围绕盘活存量资产、整合优势资源,及时拟订工作措施。
(六)总结报告(9月份)。对专项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梳理经验做法,查找存在不足。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县社在认真抓好本级专项清查工作基础上,加强对社有企业、基层社的专项清查工作的检查指导。负责汇总各类报表、报告并报市社。
(二)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原则。开展资产资源专项清查工作,要把实物量核查与价值量审核结合起来,把市场主体资格查验与投资合同协议核对结合起来,把土地房产权属资料核对与申办土地房产确权登记结合起来,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确保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三)坚持问题导向、维护权益原则。要高度重视,提高对本次专项清查工作目的和意义的认识,坚持问题导向,把握资产资源清查工作成果,进一步理顺产权关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盘活存量资产整合优势资源的方案措施,着力提升资产资源运营效率和效益,增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和综合实力。
如东县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