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 鑫(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统筹党的建设、从严治党、干部人事、改革、人民武装等工作。
唐明明(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统筹财政、税收、审计、政府投资、集体资产、土地租金、非税收入、资源交易、交易验收等工作。联系财政工作办公室。
孙朝阳(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主管政法、社会事业条线,负责条线任务整体推进落实。主管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租房领导小组、外来人口管理)、维稳、调解、信访、12345、公安、司法、网格化、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新型社区建设管理等工作;主管教育体育、卫生健康、人口家庭、民政、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红十字会、慈善、双拥、退役军人事务、文化广电旅游、党史、便民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联系综合办公室、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便民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长沙派出所(洋口港边防派出所)、教育联络组、卫生所、广播电视站。
冯建伟(党委副书记)
主管党的建设、经济、安全条线,负责条线任务整体推进落实。协助书记负责党的建设。主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经济运行、科技人才、统计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食品安全工作。主管组织、宣传、统战、人武、社会工作、“双聚双高”作风建设、文明城市常态长效管理、群团、老干部等工作。统筹乡村振兴工作。协管财政,负责审计工作。负责政协工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考核工作。联系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供电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港城社区。
刘永军(党委副书记)
参与区相关工作分工。
王红梅(纪委书记)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助书记负责从严治党。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工作。负责对全镇工作的推进质效、治理成效进行衡量监督,包括组织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工程代建、资产交易、交易验收、合同管理等重点过程的监督督导;组织对财政资金、集体资产、农村三资、村(社区)监委等重点方面的监督管理。负责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工作。联系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北坎村。
陈 伟(副镇长)
主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工作,负责条线任务整体推进落实。负责农技、农机、村级“三资”管理、农业招商、项目农业、公共空间治理、高标田建设、供销社、人居环境(五位一体)、秸秆“三禁一利用”、河长制、林长制、93号令实施前遗留问题整改等工作,负责污染防治攻坚、水环境治理、水质达标、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对村综合考核工作。联系农村工作和建设管理办公室、畜牧兽医站、水利站、供电所、北坎农贸市场、滨海村。
董 然(副镇长)
参与区相关工作。
杨书欣(副镇长)
分管农业农村条线、城镇建设条线工作。负责农技、农机、人居环境(五位一体)、乡村治理(积分制)、秸秆“三禁一利用”、畜牧兽医、林长制、气象等工作。协管公共空间治理、农业招商工作。负责规划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征收拆迁安置、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新老镇区、污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农村建房、城镇管理、两违监管等工作。联系农村工作和建设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如东天恒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畜牧兽医站、卫海村。
李 黄(副镇长)
主管城镇建设,负责条线任务整体推进落实。主管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运输、重大工程、征收拆迁安置、两违监管、农村建房、城镇管理、污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工程代建等工作。联系农村工作和建设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分局、供电所、自来水公司、港城社区。
丁月彤(副镇长)
参与区相关工作。
胡 鑫(副镇长)
主管海洋渔业工作。负责政法工作。主管海洋渔业生产与安全、南美白对虾规范整治等工作。分管社会稳定、综治、法治、司法、信访维稳、扫黑除恶、人民调解、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网格化、政治安全、稳评、社会治理(群租房领导小组、外来人口管理)、新型社区建设管理等工作。联系综合办公室、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司法所、长沙派出所(洋口港边防派出所)、渔船服务公司、三民村。
王 刘(人大副主席)
分管社会事业条线工作。分管教育体育、卫生健康、人口家庭、民政、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红十字会、慈善、双拥、退役军人事务、党史、便民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联系便民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教育联络组、卫生所、黄海村。
吴陈沁(组织委员)
负责组织工作,协助书记分管干部工作,分管党群、老干部、镇村干部考核及队伍建设、劳务派遣、“双聚双高”等工作。分管社会工作。分管农业农村条线工作,负责河长制、三峡移民、防汛防旱防台等工作。联系党建工作办公室、农村工作和建设管理办公室、水利站、长堤村。
朱嘉诚(宣传委员)
负责宣传工作。分管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网络舆情管理、文明城市常态长效管理、信用建设、文化旅游、体育、新闻、广电等工作。分管海洋渔业生产与安全、南美白对虾规范整治等工作。联系党建工作办公室、农村工作和建设管理办公室、供电所、富盐村。
盛海娟(统战委员)
负责统战、政协、民族宗教、对外联络等工作。分管城镇建设条线工作。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土地整治、交通、农村道路安全(试点镇建设)等工作。联系党建工作办公室、农村工作和建设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分局、黄海村。
施 为(人武部长)
负责人民武装工作。分管经济、安全工作。协助分管办公室工作。分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经济运行、科技人才、统计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食品安全工作。联系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四桥村。
叶红军(党委委员(挂职)、派出所所长)
负责长沙派出所工作,协管政法综治、信访稳定、社会管理等工作。
顾周卫(镇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分管社会事业条线工作。分管教育体育、卫生健康、人口家庭、民政、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红十字会、慈善、双拥、退役军人事务、党史、便民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联系便民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教育联络组、卫生所、陆河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