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5863/2021-00022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城市管理局 | 文号: | 东城管发〔2021〕44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6-24 | 发布日期: | 2021-06-24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县城管局关于印发《县城区市容秩序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
局机关各科室,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县物业服务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推进文明城市常态长效管理的要求,慎终如始、持之以恒抓好文明城市长效常态管理工作,不断巩固创建成效,根据《如东县推进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十二个专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和《县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推进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工作方案》,特拟定市容秩序阶段性专项整治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孙晓禹、张 伟、马志坚
副组长:傅春明、王 峰、葛海军
成 员:朱晓建、张 峰、李 超、姚 然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市容管理科。主要负责制订方案、组织协调整治等工作。
二、整治时间
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6月30日
三、整治内容及任务分工
1.占道经营、流动摊点整治。按照文明城市长效常态管理的要求,分别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切实加强执法管理力度,对县城商业大街、主次干道两侧以及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的流动摊点和占道经营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
牵头部门:局市容科
责任主体:城中街道执法局、掘港街道执法局
2.“门前三包”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按照县和局十二提升行动的要求和标准,迅速开展“门前三包”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确保取得成效。
牵头部门:局市容科
责任主体:城中街道执法局、掘港街道执法局
“门前三包”的标准和要求:
1.门前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污垢、无油渍或严重积尘,遮阳棚规范、整洁、无破损。
2.无公益广告破损,公共设施、建筑物立面无乱张贴小广告,地面无违法小广告。
3.无乱占道、乱堆放、无乱停车、乱设置广告招牌。
4.及时清理门前花坛、绿化带内的垃圾杂物,不攀树折枝、采摘花朵,不在树干、树枝上钉钉子和乱晾晒。
5.沿街单位无不文明养宠现象。
3.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对人行道板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车行为加强管理,对人行道板机动车违章停车行为加大违停查处力度。
牵头部门:市容科
责任部门:三家停车秩序管理公司、交通执法中队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治举措,推进文明城市长效管理。
2.强化协调,履职到位。市容专项整治是推进文明城市常态长效管理,提升市容管理水平有效举措,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细化整治方案,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建立机制,常态长效。整治后要建立长效常态管理机制,各街道执法局安排人员对县城区重点区域周边要进行定人、定点、定岗管理,杜绝回潮现象发生。县城管局督察科负责对长效管理落实的情况进行检查。
如东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6月24日